住建局消防备案流程:
1.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2. 建设单位也可以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备案。
3. 消防报建是指主体建筑通过消防验收,进行二次装修前,需要将装修设计图报消防主管机构审核。
4.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5. 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抽查。
6. 建设单位需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文书。
7. 申报表上需填写主要建材信息。
8. 准备装修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图纸复印件。
9. 提供具体施工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消防改造图,并晒蓝图,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盖上出图章。
10. 当地消防大队会在10至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同意后即可开工,不同意则需修改装修方案。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