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检规定一般要求
1、建筑消防设施的测试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
注:1、情况正常在“实测记录”栏中标注“正常”
2、日常巡查项目及内容由产权管理单位执行,并记录存档。
3、每月测试项目及内容,由被委托消防公司执行,由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存档。
4、对每月进行测试比例,每月不应少于该项目总量的10%,每年至少对所有探测器、声光、手报等装置进行一次测试。
5、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要填报《消防设施故障登记表》,处理完毕后,要填报年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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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各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消防广播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