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配合做好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升级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自开发以来持续保持优化升级,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成效。根据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近期,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了深度对接,建设单位申报入口需切换至湖北政务服务网。同时,为满足全省消防审验项目“一网监管”的要求,系统开发了消防审验历史项目录入功能。现就切实做好申报入口切换和历史项目数据收集整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合做好申报入口切换工作
(一)切换时间
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申报入口切换时间定于2022年1月1日。
(二)有关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需高度重视。消防审验系统申请入口切换之后,所有新申报办件的受理时限和审批时限都会受到政务网和工改平台监管考核,请各审批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务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承诺办理时限来进行审批办结,避免因办件超时导致考核扣分和通报。
二、配合做好历史项目数据整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地区主管部门需收集整理本单位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审批合格的消防审验项目数据,包括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三个事项,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信息上报工作。
(二)时间节点
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完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的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是把握时间节点。本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快速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是坚持真实准确。数据收集整理过程中,要按真实数据准确录入,实事求是,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上报数据需按真实历史档案信息数据上报。工作中如遇到有关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省住建厅质安处沟通,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消防审验系统申报端新版操作手册
湖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消防审验系统申报端新版操作手册.pdf
【来源:湖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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